6月17日,有网友在贺州论坛反映,贺州市八步区灵峰镇灵峰村甫仔组广西顺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违法偷排,乱丢掉废料,严峻污染环境。
您好!首要感谢您对环保作业的注重与支撑。您反映的广西顺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我局领导分外的注重,当即派出执法人员会同灵峰镇政府再次前往现场做出具体的查询。现将有关状况回复如下:
据核对,反映的企业持有两个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名,分别为:八步区灵峰榕屹废旧塑料清洗紧缩加工厂,一致社会信誉代码是:92451102MA5LC8E953;广西顺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一致社会信誉代码是:91451100MA5MRN225A,以上2家公司(加工厂)实则是只要一个实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均为韦祖舜,坐落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灵峰镇灵峰村甫仔组356号(灵峰镇废物焚烧厂(废物处理中心)旁)。
企业环保手续状况:一是2017年11月15日取得了由贺州市八步区环境保护局批阅的《关于八步区灵峰榕屹废旧塑料清洗紧缩加工厂年清洗加工4.5万吨废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贺八环审〔2017〕59号);二是2018年5月14日取得了由贺州市环境保护局批阅的《关于广西顺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塑料再生颗粒项目环境影响陈述书的批复》(贺环审〔2018〕3号),两个项目均未检验。
现在企业1#,3#地块未进行厂房建造,2#地块已建成厂房一栋,办公用房及日子用房各一栋,已建造了2条塑料出产线条废旧塑料清洗槽、破碎机1台、上料机1台等出产设备。
污染物处理设备配套建造有:①废气处理设备1套(喷淋塔+UV光解);②废污水处理设备1套(破碎、清洗工段有7级废水沉淀池容积200立方米+气浮机(其间参加混凝剂和絮凝剂)容积81.2立方米+8级归纳循环废水沉淀池1100立方米),项目依据环评要求不设置废水排放口。
经查询,企业于2018年10月开端试产运转,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5月对污染物管理设备设备做技改,期间增加了废水气浮机处理设备及废气UV光解处理设备(原运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在2019年6月恢复出产,2019年8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时,该厂因受飓风影响导致厂房及出产设备破损,处于停产修正厂房及出产设备修理傍边,后屡次查看均处于停产状况。
厂址周边无居民点和饮用水点,间隔最近的灵敏点合水村坐落厂址北面500m,距最近的合水村饮用水取水点1.4公里。
周边地表水状况:厂房南面下方为山冲,未发现旧塑料及其他废弃物排入现象,山冲水用泥土构筑4道拦塘坝储水,该公司使用抽水机抽至厂区用于弥补清洗用水,坝内水体目测色彩正常,水质没有异味,表面无漂浮物。
周边大气环境状况:厂址周边有杉树、桉树栽培,四周有很多原生灌木植被等,未发现有因污染导致枯死、枯黄现象。
2019年8月,我局接到市生态环境局的信访转办件,当即安排人员前往现场查询,依据现场查看状况,2019年8月23日对该公司下达了《期限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规则时限内完结整改,整改内容有:1.当即按环保“三防”要求对露天堆积的出产质料进行标准堆积;2.对厂区首要路途进行水泥硬化,避免形成扬尘污染,一起标准设置雨水搜集沟保证雨污分流;3.当即对烟气处理设备进行废气监测并将检测成果报我局进行存案。我局未接到关于该企业的直接投诉件,故将信访查询状况向市环境督查支队报告,因转办件无投诉者联系方式,我局无法奉告投诉者其处理状况。
我局分别在2019年9月6日、9月16日、10月23日、12月13日、2020年3月10日、5月7日、6月17日及6月19前往现场查看,在屡次查看过程中,企业因资金及疫情原因均处于停产整改中。其间,为把握企业废气废水合格状况,企业在2020年4月-5月期间进行了出产,并托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废气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依据成果得出监测项目因子均合格。
我局于2020年6月19日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须在2020年7月底前完结整改,在整改完结前不得恢复出产。现在,企业场所已平坦并硬化,建立厂棚的资料已置办到位。
我局将持续催促按要求做整改,做好环境监管,及时把握企业整改进展,如发现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将及时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