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9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董事魏薇女士,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署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2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监事宋万祥先生、王健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钨业”)销售钴粉、仲钨酸铵,2024年预计金额为12,840万元。
公司向参股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销售碳化钨、钴粉,2024年预计金额为8,000万元。
公司向参股公司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国隆”)采购磷酸铁,销售磷酸铁锂,收取蒸汽费、租金等,2024年预计金额合计为6,500万元。
公司向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销售碳化钨、钴粉,2024年预计金额合计为1,000万元。
公司向参股公司恩泰环保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泰环保”)采购MBR膜,2024年预计金额合计为450万元。
公司向参股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储能电站”)支付光伏电费,2024年预计金额为180万元。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潘峰先生已回避表决,关联监事鲁习金先生、宋万祥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研发技术;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福安国隆10.2416%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唐洲先生为福安国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福安国隆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水处理膜及其元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水处理膜及其元件应用开发及技术服务;新型功能膜的设计、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和循环利用技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节能环保工程、资源综合和循环利用工程、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节能环保产品、水处理设备、新型功能膜的销售;无纺布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恩泰环保5.1407%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潘骅先生为恩泰环保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恩泰环保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储能电站及光伏发电站的投资、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湖北储能电站45%的股权,公司监事宋万祥先生为湖北储能电站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为湖北储能电站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湖北储能电站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矿产品精选、矿产地下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钨冶炼、锡、铜、铋、钼加工(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锌、硫铁及非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钨精矿及其冶炼产品:仲钨酸铵、钨粉末系列、硬质合金、锡、铜、铋、钼精矿经营(限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出口钨、锡、铜、铋、钼系列新产品(国家禁止经营和限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三来一补”业务;经销冶金矿山配件、化工产品(除危化品)、模具、五金;进口本公司制作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有关技术;水力发电;造林、营林、木材采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